注册融资公司的程序
随着我国加入WTO的时候,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来我国投资兴建厂,其中包括融资公司。
一、融资公司要担保哪些业务
1.贷款担保。
2.票据承兑担保。
3.贸易融资担保。
4.项目融资担保。
5.信用证担保。
6.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
二、融资公司可以承担的业务
1.诉讼保全担保。
2.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项目履约保函、约定还款保函等最终付款保函等履约保函业务。
3.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咨询等中介服务。
4.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5.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三、审批融资公司的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其管辖的融资担保公司的部门(大多数地方指定的金融机构,浙江省为省中小企业局)。
四、融资公司的法律依据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五、融资注册申办条件
1.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管理工作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
(2)经营三年多,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 近三年累计净利润超过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项目投资后的长期投资额不超过净资产的60%。
2.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赞助商的经济实力,有一定的行业背景和在行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出具相应的有效证明。
(2)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不良从业记录、无犯罪记录等。
(3)在深圳市设立的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以货币一次性实缴,且不得以借贷资金或委托他人资金入股。
(4)一个企业法人为主要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0%;两个企业法人为主要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一个自然人为主要发起人,应当持有适当比例的股权。
(5)一般发起人应具备一定的行业背景、持续出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原则上,其出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不低于1%。
六、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其他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7.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