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采用的是国际专利分类表来确定类别的,外观设计专利是按照洛迦诺分类表来确定分类的
国际专利分类表按照技术主题设置类别,将整个技术领域分为5个不同等级:部 、 大类、 小类、大组、 小组。
洛迦诺分类表(LOC)由《洛迦诺协定》(1968年)建立。洛迦诺分类第十版于2014年1月1日生效。洛迦诺分类第十一版于2017年1月1日生效。
1.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专利分类号由IPC国际专利分类表标识。当同一专利可能有多个分类号时,第一个被称为主分类号。

分类表是获得国家专利文献统一分类的工具。其基本目的是作为专利局和其他检索专利文件的有效工具,以确定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包括对技术先进性和实用价值作出评价。
A部--人类生活必需(农、轻、医)。
B部--作业、运输。
C部--化学、冶金。
D部--纺织、造纸。
E部--固定建筑物(建筑、采矿)。
F部--机械工程。
G部--物理。
H部--电学。
2.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采用洛迦诺分类。
洛迦诺分类表的编排:
采用两级结构,即由大类和小类组成。
大类号和小类号均采用两位阿拉伯数字;大类号和小类号之间用破折号分开。
例如:
17类 乐器(大类号:17 类 大类类名:乐器)。
17-03 弦乐器(小类号: 17-03 小类类名:弦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