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检索报告
专利申请当中的检索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且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比较分析而作出的报告。
一、专利申请中的检索报告内容
1.在2008年修改专利法之前,它被称为“专利检索报告”,但现在被称为“专利权评估报告”。
2.专利权评估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有关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 对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评价的报告。 专利权评估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专利管理部门审理和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3.做专利权评估报告的原因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授权过程中未经实质性审查,可能存在新颖性和创造性缺陷。
二、专利的申请流程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将对其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局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在核实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申请文件未打印、印刷、字迹模糊或被涂改;图纸和图片没有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涂改;申请文件不齐全;请求中缺少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专利申请的类别不明确或者不确定;未经过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国外单位和个人直接寄送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自资格预审资格通知发出之日起进入公布阶段。申请人未提前要求公开的,自申请日起15个月后进入公开准备过程。如果申请人提前要求公开,该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过程。经过格式审查、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后,约3个月后将在专利公告上发布。申请公布后,申请人有权获得临时保护。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请求生效的,应当进入实际审查程序。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三年未提出或者发明专利申请未生效的视为撤回。
5.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审查人员应当发出授权通知书,申请授权登记,审查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校对修改专利申请的说明事项,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登记程序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缴纳通知书规定的手续费。申请人如期办理登记手续的,由专利局授予专利权,发给专利证书,2个月后在专利登记册上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布,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