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流程的五个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受理阶段、初步审查阶段、公布阶段、实质性审查阶段和授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是指符合专利法授权对象的技术内容。根据专利法的要求,将其写成规定的文件格式,在满足规定的语言描述规则后提交给专利局。如果专利局没有发现任何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专利,将对该请求授予专利权。
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可以分为受理阶段、初步审查阶段、公布阶段、实质性审查阶段和授权阶段等五个阶段。
1.专利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应当对其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确定申请日期,并给出申请号。专利局核对文件清单后,应当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2.初步审查阶段。
按照受理的专利申请的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步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前的审查应当谨慎保密。 初审时,应审查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主要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的不可专利性范围,技术内容明显缺失是否不能构成技术方案。 申请文件缺乏唯一性、完整性和格式合规性。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的申请,在申请人没有损害提前披露要求的情况下,从发出初审通知起进入发表阶段。要等到申请日期18个月后才能进入公开的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要求事先披露,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过程。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审查请求并且已经生效,申请人将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自申请日起三年内,申请人未提出实际审理请求,或者实质审理请求未生效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5.授权阶段。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之后,没有发现被驳回的理由,就有审查员做出授权通知书。
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业务登记手续并交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进行记录、并在两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进行公告,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