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机构的种类有国防专利代理机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普通专利代理机构。想设立这些机构是需要一定的条件,至于有什么条件,就需要你在下列文章中寻找答案了。
一、专利代理机构的种类
1.国防专利代理机构。
可以在单位内承担国防专利申请委托和有关的国防专利事务;也可以承接社会上的专利代理业务及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 一般来说,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在系统或单位内具有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
2.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可以承担单位和个人在境外申请专利的代理委托,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在我国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也可以接受台湾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来大陆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
3.普通专利代理机构。

可以接受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的委托,从事国内专利事务的委托业务;还可以代理台湾省自然人在大陆申请专利等相关专利事务。
二、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条件
1.合伙专利代理机构由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有限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由五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
2.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由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其名称不得与全国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2)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公司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3.有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
4.合伙人或者股东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2)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员执业的经历。
(3)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4)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年龄不得超过65岁。
(5)品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