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的申办手续有哪些
发票一旦丢失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就由早鸽网顾问为你带来相关知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发票丢失的申办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法律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发票丢失的申办材料
1.“发票报失/损坏报告表”。
2.声明发票遗失作废的报纸的版面原件、发票或复印件。
三、发票丢失的申办事项
1.办税服务处接收信息,检查纳税人提交的信息是否完整、符合法律形式,内容是否完整,并按照法律形式填写;不合规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更正的信息或不予受理的原因。
2.发票报告遗失需办理入账手续后,当场提示纳税人。
3.纳税人违反发票存放保管规定的,启动处理处罚业务流程。
4.办理时限纳税人提出申请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四、发票丢失的申办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 00--12: 00,下午:5: 00--18: 00(夏季),下午:14: 30--17: 30(冬季)。
五、发票丢失的处理办法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