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中国”注册为商标的规定和风险

在中国市场,商品包装上标注“中国”字样作为商标使用,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根据法律第十条明确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这一条款旨在维护国家尊严、防止公共资源被私有化滥用。
一、禁止“中国”注册商标的法律规定
国家名称作为主权象征,具有不可私有化的公共属性。若允许企业将“中国”注册为商标,会导致以下风险:
1.国家尊严受损:商业使用会弱化国家名称的严肃性,如某企业申请“CHINA POWER”商标被驳回,因其整体可译为“中国动力”,易产生不良影响。
2.市场秩序混乱:若“中国XX”商标泛滥,消费者误认商品具有官方背书,如某公司申请“中国李宁”虽未获注册,但若获批会引发其他企业效仿,破坏公平竞争。
3.公共利益侵害:国家名称被独占使用将限制其他主体合理表述商品产地的权利,例如某企业申请“中华虎凤蝶”商标获准,因其指向客观存在的物种名称,而非国家名称的替代使用。
二、注册“中国”商标的例外情形
1.报纸期刊名称:如《中国纺织》杂志社申请“中国纺织”商标获准,因其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且用于期刊商品,并提供了出版许可证明。
2.企事业单位简称:如“中国广电”商标获准注册,因其申请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复成立的中央文化企业,简称与申请人形成唯一对应关系。
3.客观存在事物:如“中华鲟”“中华龙鸟”等商标获准,因其指向特定物种名称,不涉及国家名称的替代使用。
三、注册“中国”商标的实务风险
企业若违规使用“中国”字样商标,会面临多重法律责任:
1.行政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例如,某企业未获注册而使用“中国”字样商标,被处以通报批评及罚款。
2.民事赔偿:若构成商标侵权,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例如,某企业擅自使用“中国XX”商标被诉侵权,最终被判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
3.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例如,某企业伪造“中国”字样商标标识进行销售,被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