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别人使用的法律风险与法律定性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商标作为企业核心的无形资产,其独占性与排他性直接关系到品牌的市场价值。然而,商标被别人擅自使用的现象屡见不鲜,不仅损害企业经济利益,更稀释品牌影响力。
一、商标被别人使用的法律风险
1.混淆市场,损害品牌声誉。
别人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易导致消费者误认商品来源。例如,某知名茶饮品牌“XX茶”发现市场上出现“XX茶坊”,消费者因包装相似误购劣质产品,直接导致原品牌口碑下滑,销量骤减。
2.稀释商标显著性,阻碍品牌扩张。
商标长期被别人使用,使消费者对品牌产生认知模糊。如“老干妈”辣椒酱曾因多地出现“老干爹”“老干娘”等近似商标,导致品牌市场辨识度降低,影响其全国化布局。
3.构成不正当竞争,侵蚀市场份额。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擅自使用别人知名商标属于“混淆行为”,面临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例如,某服装企业因抄袭“ZARA”商标设计,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50万元,并赔偿原品牌经济损失80万元。
二、商标被别人使用的法律定性
1.商标侵权认定标准。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例如,某化妆品公司未经授权在口红包装上使用“CHANEL”商标,法院判定其构成商标侵权。
2.不正当竞争的补充认定。
若侵权行为未直接使用注册商标,但通过仿冒包装、装潢、广告语等手段造成混淆,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追究责任。如“瑞幸咖啡”诉某山寨品牌“瑞幸咖啡馆”案,法院认定被告通过模仿门店装修、菜单设计构成不正当竞争。
3.刑事责任的触发情形。
若侵权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如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销售额超5万元,或伪造、擅自制造别人注册商标标识超5万件,会构成《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