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
共1个
倪瑞泽
从业4年
工商信息变更银行开户公积金开户
所在地区:南京市
咨询解答:159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2001年修改商标法,对此款规定作了重要改动:将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起始日期明确为“公告之日”。根据我国民法关于公告公示效力的原则,这一规定确立了商标专用权转让行为公告生效的制度
2021-04-28 18:45:53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联系 “在线顾问"
顾问推荐
{{item.label}}
{{item.desc}}
相关问答
相关资讯
换一批
专利受理和专利授权的区别
依据目前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的发明人或者创造人想获得专利权的,就需要向专利管理部门申请专利,专利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授予专利权,那么专利受理和专利授权的区别有哪些?
专利受理
614次浏览
2022-05-30 12:10:24
版权与专利权的显著差异
在知识产权的广阔领域中,版权与专利权作为两大核心支柱,各自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尽管都是对智力成果的法律保护手段,但在保护对象、权利内容、取得方式及保护期限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版权,专利权
305次浏览
2024-08-19 11:39:24
商品分类有哪些重要影响
商品分类除了对商标注册的成功、知识产权的保护、商业效率的提高以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等方面产生影响外,还有其他重要的影响。
商品分类
110次浏览
2023-11-04 10:49:03
专利转让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专利转让作为知识产权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促进了技术的流通与创新,还为企业带来了经济效益。但在专利转让的复杂过程中,各方参与者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
专利转让
853次浏览
2024-07-25 11:30:10
专利权终止和专利权失效之间的区别
专利权被授予后,如认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人和单位均可依专利复审程序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利权失效,专利权失效就相当于失去了法律效益。专利权失效与专利权到期之后的权利终止有什么区别呢?
专利权
674次浏览
2022-06-20 22:43:03
最新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