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是做什么的?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商行政法规和政策。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依法承担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运行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和网上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办理和网络体系建设,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非法直销、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取消限制竞争(价格垄断除外)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卖等经济违法行为。
7.依法负责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人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活动,负责依法查处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商标注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纠纷,加强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负责特殊商标和官方商标的注册、备案和保护工作。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研究分析发布市场主体注册基本信息和商标注册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国际合作交流。
14.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5.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