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农业银行的公司制管理
农行监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但不限于: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监督和质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调查情况,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改正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建议罢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或依法提起诉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监督中国农业银行的金融活动、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指导中国农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监督中国农业银行“三农”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向股东会提出建议;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外部监事和独立董事;制定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农行监事会有五名监事,包括代表监事的两名股东车应新先生和潘晓江先生,以及三名员工代表和监事,分别是王玉瑞先生、王兴春先生和贾向森先生。中国农业银行监事会监事由王景东先生担任。
高级管理层是农行的执行机构,由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确定的其他管理人员组成。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对董事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监督,副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行长工作,按照《中国农业银行章程》的规定和行长授权,落实分工负责制度。高级管理层与董事会事权划分严格按照农行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执行,现任党委书记:顾书
农行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方交易控制委员会)。
1.策略规划委员会
中国农业银行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由包括董事长周慕冰先生在内的10名董事组成。杨昆先生、潘功胜先生、张国明先生、辛宝荣女士、沈炳熙先生、袁林江先生、程凤超先生、胡定旭先生。战略计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农行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各项专项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计划、企业并购重组等影响农行发展的重大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
中国农业银行董事会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由杨昆先生、张国明先生、辛宝荣女士、沈炳锡先生、邱东先生等六位董事组成。农业农村农民金融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农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规划、三农业务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等事关三农业务发展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农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评估服务三农成效,
3.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中国农业银行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由林大茂先生、沈炳锡先生、胡定旭先生、邱东先生等五名董事组成。邱东先生为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席。提名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查监督农行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实施情况,就农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程序、任职资格、薪酬制度和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评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行为。
4.审计委员会
农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林大茂先生、辛宝荣女士、胡定旭先生、邱东先生等四名董事组成。其中,胡定旭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农行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5.风险管理委员会
中国农业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由杨昆先生、林大茂先生、张国明先生、袁林江先生、程凤超先生、邱东先生等六位董事组成。由于兰德章主任去世,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暂时缺席。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农行的风险战略、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内控流程,监督评估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风险管理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6、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农行在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袁林江先生、邱东先生等两名董事组成。由于兰德章董事去世,关联方交易管控委员会主任委员暂时缺席。关联交易管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农行关联方,审查关联交易基本管理制度,审核备案关联交易,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