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交易流程有哪些规定?
商标转让、销售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手续,流程包括:申请《验收》、《审核》、《公告》签发转让证书。
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权利人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商标公证,领取“商标申报公证书”。
3.向商标局提交准备材料和公证证明,然后缴纳转让费。
4.商标局将在1-2个月内签发中标书,并开始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5个月至8个月左右,商标局向双方发布公告,颁发注册商标转让批准证。
网上商标交易流程如下:
一、办理商标转让申请手续时,除按照规定提交“转让/商标注册申请书”等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文件复印件,以证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资质。
二、申请人提供的转让申请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当同时提交中文译本并盖章。
三、商标局审查商标转让申请表后,对符合规定的,向受让人发出《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同时向境内转让人发出《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四、商标权利人发现他人擅自转让其商标,并向商标局提出书面反映的,或者商标局对转让的真实性有怀疑的,商标局可以向受让人发出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书面说明有关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出具经公证的转让协议或者经公证的转让人同意的声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商标权利人发现其商标擅自转让的,可以向商标局提交书面反映,或者商标局对转让的真实性有疑问的,可以向受让人发出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书面说明有关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出具经公证的转让协议或者经公证的转让人同意的声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五、商标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商标转让有异议,请求商标局暂停审查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司法机关的立案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根据本申请,商标局可以暂停商标转让申请的审查程序。
六、商标权利人发现他人擅自转让其商标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七、转让注册商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让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后,方可申请再转让。转让商标申请权的,受让人取得转让核准通知书后,方可申请再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