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消费者是纳税人,就有直接的和间接的,由于业务是直接的,消费者是间接的,比如未成年人是纳税人,我们就享有税法规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规定的纳税人权利:
(一)依法申请税收优惠的权利;
(二)依法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征税款的权利;
(三)依法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依法检举、起诉税务人员违法行为的权利;
(五)因税务机关的违法、不当行为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纳税人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六)就税法、税务手续向税务机关咨询的权利;
(七)要求税务机关保密的权利;
(八)有权对税务机关的决定进行陈述和辩护。
纳税人的义务:
(一)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二)依法管理账簿、凭证;
(三)按时纳税,按时足额纳税;
(四)向税务机关提供生产、销售等信息,主动接受并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
(五)执行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纳税人是“纳税人”的缩写。又称“税收主体”。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直接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主要包括:1、自然人:指具有权利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财产权,承担义务,能够向法院、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应诉的个人。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国民还是外国人,都是自然人。自然人是纳税人的重要组成部分。2、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登记的具有经营能力并从事工商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是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3、法人:指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和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民事活动义务,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在中国,一切实行预算独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享有独立资金的各种社会团体,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都是法人。法人依照国家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可以成为纳税人。其中,企业是最重要的纳税人。这里所说的企业,是指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它可以是一家工厂、一家商店,也可以是各种性质相同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