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会对于企业财务方面的好处:①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成立工会之后,税务方面代缴的工会经费大减,从百分之二降至千分之八,千分之十二返还给企业;②工会开展活动的经费、职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可以在成立工会账户后由工会账户出资,作为公司税前支出的项目。2、工会对员工的好处:①办理了工会会员卡的员工,每年享受由市总工会配送的非工伤意外伤害和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保障救助;②工会会员可以由单位统一自主购买50元/年的职工医疗互助计划,在一年内如果住院可以在自费部分按比例报销,最高可报销5万元;③市、区工会每年组织向困难职工、大病致困和意外致困职工进行慰问和金秋助学。④高温慰问、劳模评选、劳动竞赛、文体活动、职工教育等多项福利。3、工会对企业的好处:关注服务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发展,通过救助和协调的工作方式调节各种矛盾,实现企业发展、服务职工的双赢。强化与天心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联系,便于公司处理各项人口计生、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业务。二、不成立工会带来的不利影响1、影响企业竞争力。对于未成立工会的企业,税务方面的额外支出导致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一个相对不利的情况。2、导致行政执法。除总工会将上门指导督促企业成立工会外,区人社部门也将以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对未成立工会的企业进行执法,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全国总工会是各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全国总工会由中共中央书记处领导。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 ,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管理省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局)管理全国产业工会的领导干部。
监督、检查全国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市以上工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国务院做好全国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国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九)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