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将耕地分为15个等级,1-4等是优等地,5-8等是高等地,9-12等是中等地,13-15等是低等地,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耕地通常可分为常用耕地和临时耕地,其中临时耕地指在常用耕地外,临时开垦且不能正常收获农作物的土地,我国西部耕地面积小,东部季风区的平原和盆地地区耕地面积较大。
一、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1、耕地的等级
(1)耕地质量一共有15个等级,1等的耕地质量最好,而15等最差。
(2)耕地质量1-4等是优等地,5-8等是高等地,9-12等是中等地,低等地是13-15等。
2、耕地简介
(1)可用来种植农作物且经常进行耕锄的田地便是耕地,我国的耕地主要分布在东部季风区的平原和盆地地区,西部耕地面积小。
(2)一般可将耕地分为常用耕地和临时耕地,常用耕地是指专门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种、能够正常收获的土地,而临时耕地指在常用耕地外,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不能正常收获的土地。
耕地质量等级
《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近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于2016年12月30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首部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这一标准适用于各级行政区及特定区域内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将为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提供科学的指标和方法。
基本信息
中文名
耕地质量等级
外文名
Cultivated land quality grade
制定机关
保险
正文
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土壤肥料质量监测处副处长任意介绍,标准从农业生产角度出发,对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进行评价,将耕地质量分为10个等级。一等地质量最高,十等地质量最低。标准将全国耕地划分为东北区、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黄淮海区、黄土高原区、长江中下游区、西南区、华南区、甘新区、青藏区等9大区域,各区域评价指标由13个基础性指标和6个区域补充性指标组成,明确了相关评价指标的涵义、获取方法和划分标准等。
农业部2014年曾发布《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根据这份公报,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27.3%;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比例为44.8%;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比例为27.9%。
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说,这一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实现了全国耕地质量评价技术标准统一,有利于摸清耕地质量家底,掌握耕地质量变化趋势,科学评价耕地质量保护成效,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同时,标准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的开展,也有利于指导各地根据耕地质量状况,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1]
我国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分为六个层级。如下:
1.第一层级:自然地理格局。揭示中国自然界的地域分异规律,体现自然环境各要素的生态地理关系,用《中国生态地理区域》的49个自然区来反映。
2.第二层级:地形条件。反映耕地所属地表单元陡缓程度,用坡度来反映,分为≤2°、2~6°、6~15°、15~25°、>25°共5级。
3.第三层级:土壤条件。反映耕地资源土壤的理化性质,用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4个指标来反映,各指标均分为3级,其中土层厚度分为≥100cm、60~100cm、<60cm;土壤质地分为壤质、黏质、砂质;土壤有机质含量分为≥20g/kg、10~20 g/kg、<10 g/kg;土壤pH值分为6.5~7.5,5.5~6.5或7.5~8.5,或<5.5>8.5。
4.第四层级:生态环境条件。反映耕地生物种类的丰富程度和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用生物多样性、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2个指标来反映,各指标均分为3级,其中生物多样性分为丰富、一般、不丰富;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分为绿色、黄色、红色。
5.第五层级:作物熟制。根据积温条件确定的同一地块上一年内能种植作物的种类数,熟制分为一年三熟、一年两熟、一年一熟3级。
6.第六层级:耕地利用现状。用耕地二级地类来反映,分为水田、水浇地、旱地3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