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型结构是U型结构、H型结构进一步演化的结果。与U型、H型结构相比较,M型结构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M型结构包含U型结构。M型结构中事业部是U型结构组织。实际上,U型结构通常适合于那些针对同一产品或地区市场、生产单一产品的企业,而M型结构则适合于那些针对多种产品或多个地区市场、生产几种产品系列的企业。
2)M型结构是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结构。所谓集权与分权相结合是指公司经营决策在公司总部和各分公司之间,既集中又适度分解的结构状态。它修正了U型结构的过度集权和H型结构的过度分权。
3)M型结构实现了层级制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M型结构中,各分部虽不像H型结构中的子公司那样是独立法人,但也都是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在利润分配和投资决策等等方面有较大的自主权。与各分部利益相对独立相适应,公司内部各分部之间存在着“准市场交易”或“内部转移定价”交易,这是由公司总部指令性确定、必须执行的。在一个公司内部的这种准市场交易体现了企业的层级制(指令)与市场机制的相结合。价格的统一制定和指令性体现了层级管理交易的特征,而各分部之间的定价交易又体现了市场交易的特征。
4)M型结构使企业高层管理者摆脱日常经营,但同时又和企业的广泛经营保持接触。政策和计划不再是由经营部门或分公司经理间的磋商而作出,而是由公司总部的高层管理者制定。在M型结构的企业中,高层管理者能够把时间和精力用于整个企业的重大事项,而且也具备了这样做所需的信息。
5)M型结构具有信息优势。信息是决策成败的关键,所有企业的决策要让最具有信息的人或部门去做。M型结构的设计顾及到这一点。公司总部由于摆脱了日常经营,掌握有关企业长期发展的信息,保证了企业全局性发展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高层决策者对分部的具体经营决策不加干涉,其原因是他们不具有这方面的信息,而将决策的权力下放到各分部,同时通过适当的激励机制,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指导和协调,从而保证了局部决策的正确性。
6)M型结构有利于加强协调和控制。在M型结构的公司,既有各分散的事业部,又有负责协调、监督、战略性决策的公司总部,从而保证了必要的协调与控制,事业部的决策往往在公司总体规划框架下作出,内部管理成本大大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