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口头责令停业合法吗?
公安民警口头责令停业合法吗?公安民警口头责令停业不合法。公安民警可以口头责令正在违法的行为立即停止,但不可以口头责令停业。停业,是指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营业执照,允许经营业务的单位停止营业。如果公安机关发现营业单位有违法行为,应立即劝其暂停营业,并通知核证机关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对一些违法单位和场所进行责令停业整顿时,首先立案调查。在经过调查后要询问被停业单位是否要走听证程序,如果单位明确表示不走听证程序,公安机关要向单位依法下达停业整顿决定书,此决定书生效之日,也就是单位停业之日,民警口头责令停业是不合法的。
公安机关口头告知停业整顿是不合法的
应该由公安分局以上的单位出书面通知。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很不容易的,警察这个队伍你其实也是很清楚的,怎么办其实用不着我来教你了
没有这个权利的,也就说这个无效的,得出具相关的文件方可。
民警在执行检查工作中,发现危害安全可能引起重大责任问题需要时,可以及时口头责令停业,这个是民警依法行政执行职务必的责任,因为民警是执行现场发现问题,当时民警身上没有责令停业通知格式表文,所以说民警口头及时处理是合法。
公安民警口头责令停业不合法。
民法典规定,行政处罚不能以口头的方式作出,行政处罚要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以口头作出的行政处罚无效。
?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不合法,需要出具书面通知,辖区娱乐场所消防检查不合格派出所可否责令停业整顿
根据管辖许可权和违法事实等,可出具处理意见,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
《消防监督检查规程》(2012年)
第三十条 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责令停业整顿是公安机关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存在现实危害的单位或场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方式,是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互联网经营场所、收购废旧金属企业等进行行政管理的常用手段,能够有效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消除安全隐患,但因实践中责令停业整顿存在性质之争、适用范围不清、执行程序不明等问题,因此有必要运用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对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的性质、适用范围及执行程序等问题进行研究,增强责令停业整顿的实际可操作性。因此可见口头责令停业整顿合法。
合法,民警在排查行业场所发现有违法行为,比如违反消防法等,民警可以口头责令整改,随后下发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