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是保险代理人,现在和公司有了纠纷,如何起诉?
首先,说一下法律的规定。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司之间是产品代理的经济合同,双方之间的职权划分为,保险代理人替保险公司卖保险,保险公司给予提成并承担保险售后及理赔责任。
但是因为保险业务员的原因造成损失的,有保险业务员来承担。
所以,如果客户以保险业务员未尽到告知义务而进行索赔的话,保险业务员是要承担责任的。
责任的承担是以是否造成了损失或在行为过程中是否违反规定而确认的,而不以你现在是否离职进行判定。
所以,如果客户能够证明你当时的言语有误导或者欺瞒(注意,这里不是欺骗,而是欺骗和隐瞒)的话,而诉讼期也没有过的话,你就要受到处罚。
第二,说说现实情况。
现在的保险条款和保障体系其实都对消费者不利。
保险公司早就意识到这点,但为了挣钱,他们不会在意消费者的权益的。
所以在培训的过程中,保险公司自己就在隐瞒保险条款不利因素。因此,你怎么能保证保险业务员能够如实告知消费者呢?这点我认为保险公司有责任的。
保险公司不告知业务员,业务员也就无法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了问题自然还是要找到业务员。
通常,保险销售是通过熟人进行的,因此消费者找到保险业务员的几率很大。要不换个电话号码不就得了。
在楼主遇到的情况中,其实消费者是弱势群体:1、很难还原当时购买保险时业务员是如何推销的;2、所有的保险合同都有自己的签字,维权困难。
其实业务员也是弱势群体。1、保险公司即使培训不利,或者业务员想给消费者退保,保险公司都会拒绝,需要业务员自己承担;2、消费者找保险公司退保几率很小,就只能跟业务员硬泡,如果是关系销售的话,自己的关系就很难维系了。而且即使自己想替朋友担掉损失,但毕竟不是小数目呀。
所以,给楼主的建议,如果是熟人,只能见机行事了。如果不是熟人,是陌生人的话,换个电话吧。因为证据收集困难,所以消费者如果想通过正规途径告你,让你承担责任的话,很难。
因为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对方后,有权向你追偿。起诉后,有商量的余地,关键看你能够赔偿多少。《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