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对各报价书进行评价比较的结果撰写给招标人的总结性意见书。
评价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在制订评价计划,开展评价工作之前就要确定。通常由3部分组成:(1)评价总情况,包括投标工程规模概述、投标单位清册、有效投标单位清册、授予合同的推荐意见。(2)对每份报价书的技术、商务、工程风险等诸方面的分析。(3)作为分析依据的各种计算明细表等资料。在全部评价工作完成后,即可按上述内容撰写评价报告,作为招标人决标的参考依据。
评价报告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有关专利有效性的报告。常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另外,在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案件中,如果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评价报告还可用于法院考量是否应中止诉讼
专利权评价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而作出的文件。
首先,专利权评价报告是针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不是针对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申请在专利局实质审查的时候会进行检索,所以发明不需要专利权评价报告。而实用新型在审查的时候未进行检索,所以专利权不稳定,有的公司为了确定专利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不会造成侵权或者被无效,会请求作出评价报告,以从一定程度上确定本专利的稳定性。
其次,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主要用于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这是法律问题。
所以,你需要注意,你们公司的专利是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时候,才需要申请作出评价报告。
至于对你们公司的好处,上面已经说了,使用专利比较放心,经过检索的专利稳定性好一些,基本确定不会侵权或者无效。
但是,有些专利本身没有新颖性或者创造性,一经检索,发现该专利很不稳定。由此,公司可以根据评价报告的结果,对该专利不去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或者提前做好后续侵权或者无效的应对准备。
总的来说,作出评价报告对公司的好处远远大于坏处。
评估报告,一般是指评估师根据相关的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评价报告是一个总称,可以说包含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主要分为预评价报告、现状评价报告、竣工验收评价报告三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