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商标所有权收入应该计入什么收入?
商标使用权转让”出售的只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转让商标使用权收入计入其他收入。在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情况下,由于转让企业仍拥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此不注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转让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发生与转让有关的各种费用支出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类似于出租固定资产)。
只有转让所有权,不管是无形资产还是固定资产,才计入营业外收入。
具体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转让商标使用权,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符合收入定义。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所以,转让商标使用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规定:企业出售某项无形资产,表明企业放弃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应将所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营业外收支),与固定资产处置性质相同,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将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让渡给他人,并收取租金,属于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相关的收入及成本,并通过其他业务收支科目进行核算。也就是说只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产生的净收支才属于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转让商标所有权收入应该计入什么收入?转让商标所有权收入应该计入资产处置损益,但该资产处置损益是转让商标权收取的净收益净额,转让商标所有权属于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内容,转让无形资产时将其账面价值和收取的转让收入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资产处置损益账户,
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因为转让商标使用权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范畴,符合收入的定义,所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楼上说的从一开始的答案就错了,不要误导人家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