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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是否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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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应税行为怎么理解
提问时间:2022-08-20 05: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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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共1个
岳灏
岳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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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2022-08-20 07: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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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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