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的办理属于哪个部门?
属于公安部门。
办理身份证,要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的办理方式:首先,申请人应当携带本人户籍簿、本人寸照等材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然后,公安机关审查申请材料。最后,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现在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已相当方便,我们要带好户口本去户口所在的公安局或下属社区派出所,在柜台填表申报并提供户口本的复印件,现场会采集办理人指纹并交二十元在现场拍证件照。
申办的身份证一般在十五天内可取,取证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本人去柜台取,是免费的!
第二种方式是留下办证人联系方式,证办好后由公安机关帮用EMS快递到你收!
属于公安机关的户籍科。以前的办理身份证或者更换旧身份证,必须的当地公安局的户籍科办理。现在的网络发达,也为了方便大家,公安局内部的各个街道派出所里的户籍室,也已经可以办理或更换旧的身份证了,去时,穿个颜色比较深色的衣服,稍微打扮一下脸部,毕竟一个身份证要用好多年。
身份证办理属于公安部门,如果是需要办理身份证,到公安部门下辖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身份证手续,如果是第一次办理的,需要带上户口簿,还需要现场拍免冠照片,费用差不多在二三十元之间,手续办好后,大约二十天左右会邮寄到家,或自己去派出所取都行,另外遗失,损坏的都可以补办的,可以办临时的,加急的,正常程序的。
属于公安局。一般在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在办理点填写《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2、拍照按指纹。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并录取指纹部分城市可接受自带两张符合标准的照片,交由工作人员扫描无需再拍照,若有此项需要请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
3、签字取凭证。在领取凭证上签字认可,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工作人员会告知身份证领取时间。
4、领取身份证。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如本人无法前往受理点领取,具体代领、邮寄服务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
办身份证应该去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管理处办理。
办理条件:
1、居住在本市行政范围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1、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需本人前往户籍地派出所采集人像及指纹信息。
身份证办理是属于公安部门,一般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安局证件办理办理中心就可以办理。办理前准备好户口本,或社区居委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