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辞职,公司说要把我的集体户口注销,我该怎么办?
离职将户口迁走就可以了,公司没有权力注册个人户口,户口归户籍部门管辖
迁走时候公司有配合的义务,还应给足时间给离职员工办理户口外迁手续
如果公司故意为难等可以向有关户籍部门反映!
注销?户口注销是在以下三种情况才注销
第一条参军入伍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第二条 公民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
第三条死亡: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收缴《居民身份证》
从来没听过在辞职注销集体户口一说,顶多是打回原籍,当然也是你老家的集体户口。
户口,有家庭户口,个人户口,集体户口等。
集体户口,是这个团体的人员,户口都迁入这个团体户口名下,成为其中的一员,便于管理。
过去,在实习粮食,食用油,布匹定量供应的时期,大型的企业,单位,都办有集体食堂,所要的粮食,油料,直接凭集体户口,到粮店采购,总不能每个月,问员工索要?员工还得千里迢迢,返回故乡,把购粮证换取粮票-其中的本省粮票控制稍微松散,但全国粮票据说有限制的,不能全都换成全国粮票,再交给食堂吧?这样的话,每个月都会有无穷无尽的纠纷的。
由此可见,个人户口,的确是迁入了这个团体的户口里,再以此名义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并不是单独上到这个派出所的,那为什么这个团体里,没有看见人手一册户口?听都没有听说过嘛!
所以,你辞职了不在这个团体工作,学习了,已经和这个团体没有了关系,管理部门当然会及时通知你,请你限期转出,至于你是转回老家,还是就在这里落户,不了解可以咨询派出所,必然会得到肯定的答复。
比如迁回老家,可能需要老家派出所的接收证明,单位的迁出证明,回老家派出所办理。
如果留在当地,应该向派出所申请,得到批准,再拿单位迁出证明,到这个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本,户主就是你了。
我原来是农业户口,上大学时户口迁到了学校变成了城镇户口,大学毕业后工作单位没有集体户,城镇户口迁回农村又不接受,我就把户口放回了原来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的集体户上,你去老家派出所问问吧。
第一,集体户口是挂在你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并不是挂在公司。第二,公司是没有权力注销户口的。第三,派出所也不能吧户口想注销就能注销的,要满足一些条件的比如失踪,死亡等
公司没有权利注销你的户口,只有公安机关当你把户口转到其他市,他们才会将你原来的户口注销。你这种情况,建议尽快将户口转到政府指定的集体户口上。(如福田区就全部挂在八卦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