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业政策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为实现富国强兵目的推行的重商政策对商品经济发展起了重要的保护和促进作用,使商品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商人的身份得以确认,并取得了与士、农、工同等的社会地位,其所从事的商业贸易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贸易和农业、工业生产一样成为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经济活动。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不同程度地采取了一系列重商政策,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通商。”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普遍采取了“通商”政策。晋文公即位之初,就下令“通商宽农,懋穑劝分”,使晋国很快摆脱了窘境,“政平民阜,财用不匮。”公元前658年,卫国被狄人侵劫迁往楚丘后,卫文公制定了“务材、训农,通商、惠工”等政策,使卫国很快富强起来,以致“元年,革车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哟了维护列国之间的正常商业贸易,在春秋时期的诸侯会盟上,也都把维护正常商业交往,作为重要的内容写入盟约。如公元前651年齐桓公主持的葵丘之盟即有“无忘宾旅”、“无遏籴”的内容,即要保护客商,不阻碍粮食流通。这表明各诸侯国都很重视商业活动。
“轻关易道”。关税是商人的货物过关时缴纳的税款。《逸周书·大聚解》说:“关市平,商贾归之。”这说明关税税率的轻重直接关乎商人的利润,进而影响一个国家商品经济的发展。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普遍实行了“轻关易道”的政策。晋文公即位之初,为加强国力,发展经济,下令“轻关易道”,“以厚民性”,重视发展商业。齐桓公即位后,采纳管仲的建议。“使关市几而不征,以为诸侯利”。这些政策的实行,降低了关税税率,减轻了关税负担,保障了交通畅通,有利于吸引商人进入本国市场,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增强了实力,为其称霸诸侯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有司者治之”。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设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管理机构,“有司者治之”。“司市”作为市场总的管理机构,“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其具体的职责是:“以次叙分地而经市,以陈肆辨物而平市,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以商贾阜货而行布,以量度成贾而征值,以质剂结信而止讼。以贾民禁伪而除诈,以刑罚禁蔬而去盗,以泉府同货而敛赊。”此外,设立了“廛人”、“胥师”、“司稽”,分掌收税、监督、保卫等职责,负责维护整个市场秩序。同时,制定规章制度,对商品种类、规格等都作了严格的限制。如,为维护礼制和贵贱等级秩序,规定体现贵族身份的“礼”品,如“圭璧金璋”、“命服命车”、“宗庙之器”、“牺牲”等都不得“粥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