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小规模商贸公司没营业也没有收入,被税务局要求交增值税和所得税,请高人指点如何处理?
根据题主的描述,我的观点是这样的:
第一,由于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还没有开展业务,没有产生营业收入。因此,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如果税务机关通知你缴纳增值税,是不符合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是没有道理的。至于是不是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二,也许是题主对税收政策不太懂,误把税务机关通知让你纳税申报理解成了让你纳税。这两个概念是不一样的。纳税申报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不管纳税人有没有开展业务,也不管纳税人有没有营业收入,进行纳税申报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你首先要弄清楚税务机关的通知是让纳税申报或是让缴纳税款?
第三,个别网友回答说税务机关可能是采取的核定征收方式。首先核定征收和定额征收不是一个概念,核定征收是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之一,而定额征收一般是针对个体工商户增值税采取的征收方式,一般不对单位纳税人采取定额征收方法。
第四、即使公司目前没有产生营业收入,但可能要发生一定的费用或成本支出,因此,如果是税务机关对你公司企业所得税采取的是核定征收方式,有有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企业所得税。因为核定征收有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两种方式。核定应税所得率可以根据你的成本费用总额推算出你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
综上所述,如果你公司没有营业收入,肯定缴纳不了增值税,但企业所得税要去咨询一下主管税务机关是采取的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方式。弄清楚了,可以在头条上继续提问或私信我。
请关注我的头条号,希望以后多多交流。
非请自来。
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如果描述全部属实,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
不知道具体情形,真不好说。比如,贵公司如何进行税种核定的?这个可以查看一下,按经验来说,一般的有限公司通常是查账征收。如果确实没有营业也没有收入,按理说,应该不用交增值税
而且,现在实行减税降费政策,强调落实优惠保效果。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全国上下都在宣传减税降费,难道还有反其道而行的?我倒想知道是什么地区?如果有与上述政策背道而驰的,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反映。最简单、有效就是向媒体爆料,呵呵。
至于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税务局对贵公司采用的是核定征收,要交企业所得税也是理所当然。即使贵司没有收入或者无法正确核算收入或成本,按规定,税务局可“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的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在这一点上,那真是木有办法了,该交得交,该交多少交多少。
综上述,按题目描述,贵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不可避免的,但要交增值税,我个人表示很质疑!退一步来说,税额不多,就算了!
所以,还得翻翻当时是怎么核定税种的,申报系统也可以查看的。
这种情况,首先要看公司的征收方式是什么。
一般来说,分为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两种方式。
查账征收需要公司自己计算应交增值税和所得税。根据目前的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19]13号文件,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即便是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执行20%的税率,可见,这个优惠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优惠力度无疑是最大的。至于题主说的没有营业,也没有收入,不管是增值税还是所得税都应该在免缴的范围之内。
如果是核定征收,那不管公司有没有收入,就要按照核定的金额按时缴纳。这就没什么好解释的了,核定征收,是税局对会计核算不健全,无法准确计算收入,或者无法准确计算成本的企业执行的一种征收方式,核定多少,就是多少,该交就交吧。
无票收入和有票收入账务处理是一样的。
1.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或产成品)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扩展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引用日期2017-07-25]
先跟他们说明现在还没有营业,然后你申报的时候,增值税申报的时候,在未开票收入那一栏 填1块钱就是了。
所得税也是收入栏目填写1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