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不归民法典调整。
民法典不管商标侵权。商标侵权由商标法调整。侵犯商标权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行政处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礼商标侵权案件后,通过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的前提下,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在商标上的侵权商标;
4、收邀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责令并监督销毁物品;
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发罚款,并可以责令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二、被侵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1、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或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有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活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民法典2021商标侵权新规明确规定: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商标侵权民事责任如下: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因商标侵权行为的实施,影响了他人合法行使注册商标专用权,并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按照民法原则侵权行为人必须承担赔偿他人损失的责任,负有赔偿义务。被侵权人享有要求侵权行为人进行赔偿的权利。在商标法律中确立这种因商标侵权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意义在于保护商标专用权。根据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为:
1、停止侵害
2、赔偿损失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侵权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侵权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