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凭证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收款凭证的借方必有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科目。
付款凭证的贷方必有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科目。
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凭证做转账凭证。
若限制类型及限制科目的话,按如下来做:
借方涉及银行存款OR现金,用收款凭证。
贷方涉及银行存款OR现金,用付款凭证。
同时涉及银行存款及现金,用付款凭证。
借贷方都未涉及银行存款及现金,用转帐凭证。
收款凭证左上角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日期填写的是填制本凭证的日期;右上角填写填制收款凭证的顺序号;“摘要”填写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贷方科目”填写与收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会计科目;“记账”是指该凭证已登记账簿的标记,防止经济业务重记或漏记;“金额”是指该项经济业务的发生额;该凭证右边“附件×张”是指本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最下边分别由有关人员签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转账凭证填制要求
转账凭证:是根据转账业务(即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的各项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的,用于填列转账业务会计分录的记账凭证。转账凭证是登记有关明细账与总分类账的依据。
转账凭证通常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转账凭证中“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栏应填写应借、应贷的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借方科目应记金额应在同一行的“借方金额”栏填列,贷方科目应记金额应在同一行的“贷方金额”栏填列,“借方金额”与“贷方金额”合计数应相等。制单人应在填制凭证后签名盖章,并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在会计中,转账凭证用以编制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而涉及“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应当编制现金凭证或者银行凭证(也可以是收款凭证或者付款凭证)。
转账凭证限制条件就是有的账目超过了多少不可以转,或者是不可以转这种类型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