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两侧多少米属于铁路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1990年9月7日第7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5次会议通过 1990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02号公布 1991年5月1日起实施) ........第5102条 制止在铁线路路两侧210米之内或铁路防护林地内放牧。
对在铁线路路两侧210米之内或铁路防护林地内放牧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
国家规定铁路两侧城区房屋10米内为高速铁路用地,8米内为其他铁路用地;城市郊区房屋12米内为高速铁路用地,10米内为其他铁路用地;村镇居民房屋15米内为高速铁路用地,12米内为其他铁路用地;其他地区20米内为高速铁路用地,15米内为其他铁路用地。
国家规定铁路l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一条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拆除。
拆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植物,或者对他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已依法取得的采矿权等合法权利予以限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是,拆除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因特殊原因确需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等活动的,应当进行安全论证,负责审批的机关在批准前应当征求有关铁路运输企业的意
89年铁道规定:两侧6米均为铁路用地.
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除必要的铁路施工、作业、抢险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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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铁路两边15米,15米之内属于铁道部门,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现在大部分铁路两边15米内建筑,还不属于铁路部门所有。
按道理来说铁路两侧五十米应该是属于铁路管辖,但是,有的地方虽然是五十米,确是铁路管不了的,比如有的居民区,还有和公路并行地方等。
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建筑退让铁路的规定: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按照铁路部门的规定,双线铁路两侧30米、单线铁路两侧20米属于铁路安全保护范围,不能建房子,允许有私人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