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免费办理湖南图书馆借阅证,每人限办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军人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等。
2、未成年人办理借阅证,须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凭户口簿或者身份证办理。
3、所有借阅证号码均为随机产生,不能选号。
4、办证时间:
(1)自助办证(读者持第二代身份证)
周一至周日:8:30-18:00
(2)人工办证、退证、补证、转类型(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
周二至周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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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T证办理注意事项:
1、 T证免押金办理,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进行办理,如需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签字确认。每人限办一张。
2、 T证持有读者如需转换成其他证种,可至湖南图书馆前台办证处根据需要办理。
3、已办理湖南图书馆其他借阅证种的读者不再重复进行T证的办理。
三、 验证
借阅证有效期二年,到期后请持证至办证处办理验证手续。
长沙图书馆借书指南:
【外借指南】
·外借图书须持本人具有相应外借功能的长沙图书馆读者证。
·读者证:押金100元的A1级读者证,每次限借中文图书或中文期刊总量不超过5册(含分馆中文图书5册),同时限借光碟总量不超过10张,与所借书刊数量无关;押金200元的A2级读者证,每次限借中文图书或中文期刊总量不超过10册(含分馆中文图书10册),同时限借光碟总量不超过20张,与所借书刊数量无关。书刊与光碟借期均为30天。所借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0天(自续借操作执行日期加30天计算)。所借期刊和光碟不能续借。
读者证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出生年月日(如:19850207)。
· 读者证可在图书馆内设置的自助办证机上办理。一楼大厅、四楼社科借阅室及24小时自助图书馆设有自助办证机。
· 图书借还在各阅览区自助借还书机和一楼服务中心的自助借还书机办理;期刊与光碟借还均由相关借阅室工作人员办理。
· 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微信公众号关注,即可进行以下操作:在“个人中心”可查找图书、续借图书、查询个人借阅信息;在“长图动态”可查看活动预告、流动图书车出车安排、微博信息;在“服务指南”可查看总分馆地图,并了解更多服务须知。
·办理借阅手续后,应仔细检查书刊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以及光碟是否有破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借书人负责赔偿,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所需文献本馆未收藏,可在本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查寻该文献所在馆藏地点,并到该分馆办理馆际互借手续。
【续借指南】
·读者凭本人读者证(在有效期内,且无欠费记录)可通过电话、微信或网站三种方式办理续借。
·每册图书仅限续借1次,续借期为30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期起加30天计算;借阅手续办理当日对所借图书提交续借请求无效。
·期刊、光碟及逾期未还的图书不能续借。
· 节假日闭馆时,读者可前往24小时自助图书馆自助完成图书的借还及续借手续。读者应在法定节假日内归还的期刊和光碟,可在假期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归还。
【阅览须知】
·专题文献阅览室、人文馆、密集书库、多元文化馆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或仪器设备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4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1年;音像资料,每次限取一盒。所有文献资料使用完毕后,应放在指定地点或阅览座位上,请勿自行归架。
·阅览密集书库、过刊室书刊资料,须在本馆联机公共目录查询系统(OPAC)中检索书目并提交索书单发送请求,由工作人员提取书刊资料。密集书库书刊须当日归还,逾期归还须交纳违约金5元/册/日。
·复制书刊资料,须填写复制申请单并承诺遵守著作权法,在指定地点办理复制手续,复制后请立即归还。读者复制书刊资料请在自助复印机处复印。(详情请参考自助复印机使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