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权力清单和运行规范?
近年来,城固县把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作为深化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载体,在全县所有村(社区)全覆盖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用59条权力清单切实规范村(社区)干部履职用权。
问题导向清目标。紧紧围绕廉洁履职风险较大、群众重点关注的村(社区)管理服务事项,开展小微权力梳理,通过深入剖析城固县近年来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点,着重对村级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助名额分配、“三资”管理等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查找工作流程中的重点环节、问题环节、风险环节,梳理制定出城固县村级小微权力59条,增强了廉洁履职风险防范的针对性。
建立清单清事项。印发《城固推进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按照党建政治、三资财务、民生保障、生产发展、人员任用、监督事项等7大类59条,对权力事项进行分类规范,每一条事项逐一明确纪法依据、管理权限、执行标准等内容,并由各地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结合实际制定,确保事项清晰、要求明确、合法合规。
绘制图表清流程。为进一步提高小微权力清单事项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由涉及每一个权力事项的职能部门画出流程图,理出权力实施程序。各镇(街道)以县级权力事项和流程图为总要求,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流程图,完善权力事项的权限设置,指导各村(社区)做好清单内容梳理确定,每年选择2-3个村(社区)作为示范点,以点带面,强化宣传,确保干部严格遵守,群众充分了解,增强了监督作用。
三级联动清责任。确定县级部门、镇(街道)、村(居)的三级责任主体,明确村级组织是规范小微权力工作的实施主体,镇(街道)对推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负总责、抓推动,组织、民政、财政、扶贫、国土、审计、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程序和各项配套制度制定的对口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清单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了各级党委主导、纪委督促,部门、镇、村(社区)三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城固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