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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173****2673
企业生产报告
提问时间:2022-10-29 19: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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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共1个
彭志豪
彭志豪
从业1年
商标补证商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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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解答: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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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因为操作不当发生机器伤人事件,在场人员忙于救人,从医院回来之后才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汇报,导致事故迟报。安全监督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除了要如实上报,还应当及时上报,那么,法律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时限有什么要求呢?法律对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是有要求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因此在发生事故后每级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当在两小时内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上报,并且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否则,超过法定时限后,相关安全负责人将被处以年收入40%到8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对安全生产事故上报规定时限是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落实的必要环节,2小时的时限是对及时上报原则的具体规定,是法律原则的具体化。但实践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当在发生之时就迅速报告,以两小时的时限为保护而拖延报告则是对法律法规原意的误解和滥用。

2022-10-29 21: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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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钊
王钊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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