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怎么查询员工的生育津贴是否已经到账?
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不再经由单位“中转”,而是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本人银行账户。
从2018年1月1日起,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可直接向省医保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含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申领手续。生育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不再经由单位“中转”,而是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本人银行账户。
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且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直接刷卡结算的参保人员,无须至省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省医保中心将于参保人员办理出院刷卡结算次月底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本人银行账户。
参保人员异地生育、急诊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医疗费用未直接刷卡结算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相应材料至省医保中心按规定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津贴的作用
一、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
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
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