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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保证、抵押、质押、留置以及定金的区别?

171****0742
留置针怎么保护
提问时间:2022-09-02 10: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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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共1个
王宝珠
王宝珠
从业8年
专利申请专利代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所在地区:南昌市
咨询解答: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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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点: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都是合同担保的方式。 不同点:

一、目的不同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的目的,都只在于确保债权人一方的利益,对债务人不提供任何保障。而定金担保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履行保障。

二、法律效果的区别 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性质不同 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其他几种担保形式都不具有惩罚性。

四、定义不同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主要是不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转移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的实现,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的担保法律行为。 留置,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占有合同中对方的财产,有权留置以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法律行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和担保合同的履行,在按合同规定应给付的款额内,向对方预先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022-09-02 11: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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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贤
杨金贤顾问
擅长:国际商标注册,国际专利申请
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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