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住房能办营业执照吗?
一般来说,申请“商业”房地产或商业和住宅房地产的个人营业执照是必要的。但是,在一些地方,允许实行“改居为商”的政策,并采取一些程序来申请住宅的营业执照。
1.如果您允许在您所在的地区进行易地经营,您可以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同时向他们咨询办理易地经营所需的手续或材料。
“易地经商”所需材料大致如下:出具行业委员会同意易地经商的证明文件、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住所(营业场所)登记表》。
2.如果你已经禁止了“易地经商”,你就不能获得营业执照。详情请咨询当地工商局,因为不是全国所有的工商局都允许将居住地改为商业区,因为这只是一个临时的地方政策。
扩展信息:
个人注册
需要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失业人员、农村村民和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对应的资金、营业场所、业务能力和业务技术。
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城镇失业青年和其他失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
2、退休人员应持有退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
3、辞退(包括停薪留职)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证书;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就业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必须持有身份证,外籍人员还必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发放的暂住证和卫生部门发放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表;
(四)营业场所证明:
1、使用自有私有(非住宅)房屋应提交产权证明,产权所有人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证明;
2、使用自住公房应向房管部门提交变更证明;
3.租赁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屋产权证;
4.在路边开设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道路占用许可证或者交通、市容或者城建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申请生产经营国家有关专项规定规定的行业或者品种的,应当提交许可证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聘用员工,应当提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员工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可以办理。
对于经营场所的要求,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住宅是否可以做为经营场所,每个地区都是有地方政策的,也就是说,如果地方政策允许,就可以注册,如果地方政策限制住宅商用,就不可以,而且,多数情况下,个体户的经营场所一般如果是属于一楼以上的住宅是很难注册的。如果可以,则需提供证明方可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