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退回是什么意思?
答:退回发票是因为发票信息错误等原因,需要将发票重新开具,故退回。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
是指有一份发票需要修复。 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显示退回发票的,显示退回发票是因为本地数据库中的数据没有汇总这一张发票。你看下发票是否有断号的情况,可进行如下操作进行恢复:发票管理-发票修复管理-选择需要修复发票期间或发票号码-发票修复。 如果还是显示退回的话,把本地数据库删除掉,并检查是不是最新版本的软件,再进行发票修复,就可以解决而这个问题。
退回发票是因为发票信息错误等原因,需要将发票重新开具,故退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规定可以开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与第二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所称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扩展资料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共三联,各联规定的用途如下: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货方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主要凭证,即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税款抵扣联,是购货方计算进项税额的证明,由购货方取得该联后,按税务机关的规定,依照取得的时间顺序编号,装订成册,送税务机关备查。第三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属于商事凭证,即购买方记账凭证。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一般有2联,即记账联和发票联,比增值税专用发票少了抵扣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