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由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教育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属性,规范开展教学活动,保证教育质量,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
第五条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实行主管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所在地党组织的指导和管理。
设置标准
第六条 申请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举办者。
1.举办者是法人的,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有关经营(运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无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2.举办者是自然人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二)有合法的名称。
校外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语义一致。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含有歧义或误导性词汇,不得有违公序良俗,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名称组织形式必须明确易懂,符合登记机关管理规定。
(三)有必要的组织机构。
1.决策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策机构成员由举办者或其代表、行政负责人(校长)、党组织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等组成。决策机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执行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设立以校长(行政负责人)为主要管理人员的执行机构,校长(行政负责人)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
3.监督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监督机构。决策机构成员和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或兼任监事人员。
(四)有符合任职条件的管理人员。
1.法定代表人。校外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由决策机构负责人(董事长或理事长)或行政负责人(校长)担任。
2.行政负责人(校长)。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配备专职行政负责人(校长)。行政负责人(校长)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教育从业经历,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
3.管理人员。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的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和安全管理等人员。
(五)有与培训项目、规模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1.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项目、规模,配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数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3。
2.聘任的专兼职教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其中,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聘用外籍教师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有与培训项目、规模相匹配的办学资金。
校外培训机构开办资金不少于20万元,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够保障培训活动正常开展。
(七)有与培训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地及设施设备。
1.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建筑、消防、环保、卫生、抗震、防雷、用电等安全要求的固定场所。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危房、厂房、地下室、车库等不适合办学和有安全隐患的场地办学。
2.校外培训机构实际使用的办学场地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的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3.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有满足培训活动需求的教学用房和设施设备。
(八)有与培训项目相对应的课程和教材。
1.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培训计划,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2.校外培训机构选用的教材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培训项目及课程相匹配。使用引进教材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宗教和迷信。
(九)有健全的办学章程和管理制度。
1.章程。校外培训机构章程的制定要依法、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地址,性质,登记机关和审批机关,办学宗旨,办学规模、层次、形式,内部组织管理体制,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程序,举办者、教职工、学生的权利义务,资产管理使用原则,财务管理,教职工聘任及福利待遇,学校终止的事由、程序,党组织的建设,章程修改程序等。
2.管理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等。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并进行法人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如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设置标准,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变更或注销登记。
审批登记
第八条 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属地审批、属地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等申请。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统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法人登记管理。
第九条 举办者在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前,应当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名称预核准。举办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到民政部门办理,举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第十条 申请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须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办学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的名称、地址或姓名、住址及其资质,机构的名称、地址、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培养目标、办学形式、内部管理机制、党组织设置、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机构拟登记类型等。
(二)举办者材料。举办者是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举办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联合
课外辅导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1
一、教师管理
1、加强师德建设。教育教师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认真执行教师工作职责,自觉、积极、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创建优秀的班集体。
3、重视自身仪表及待人接物,言谈举止等方面对教育学生的影响和作用。穿着朴素、大方、得体,不化妆、不在教室吸烟。
4、教师会议、班会及启航全体活动,按时到岗位,做好组织教育工作。
5、贯彻执行辅导班常规的各项要求,做好养成教育工作,并督促干部,将执行情况据实向主管部门汇报。
二、学生管理
1、德育为首。开展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2、规范学生行为。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和《xx班规》。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3、坚持全员育人。辅导班有班主任制度,有与家庭、社会联系与合作制度。
4、建立学生考勤制度,学生请假需家长电话通知并有签字请假条,而且必须经班主任同意。
三、课堂管理
1、课堂秩序良好,无学生起哄、说话现象。
2、代课老师细心负责,讲课内容栩栩如生。
3、师生合作,交流,探讨,班级气氛活跃。
四、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建立辅导班突发事件预警机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2、每次上课对教室、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教室。组织学生户外活动有安全措施。
五、后勤管理
坚持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建立教师值日制度,保证整洁卫生;建立教室管理制度,坚持辅导员值班、巡查;建立发生群体性传染病、食物中毒应急制度,及时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六、档案管理
建有档案资料库,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辅导班教学、教师业务、学生学籍、师生健康、人事、荣誉实物等各类档案,保管好、使用好档案资料。
教学理念:在快乐中学习,在快乐中成长。
课外辅导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2
一、辅导目的:
1、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学习兴趣、爱好和特长。
2、扩大学生知识领域,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独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动手操作能力。
3、丰富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4、使学生热爱学校生活,能轻松地接受知识,提高知识水平,增强适应能力。
二、主要内容:
1、学科辅导。学科辅导包括语数学科知识等。
2、兴趣小组辅导。主要包括:文艺、科技、体育等。
三、辅导形式:
1、个别辅导与集体辅导相结合。
2、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辅导内容。
3、辅导方式灵活多样,可采用讲解、练习、讲练结合、讲座、训练、操作、制作、表演等形式。
四、考核评价:
1、辅导作业的布置要有针对性。
2、评价作眼于学生的文化知识水平地提高,文明行为习惯养成,以及兴趣、爱好、特长的培养和发展。
3、考核评价的形式主要有:书面考核、观察、记录、竞赛、评比、汇报、演出等。
五、辅导要求:
1、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内容、辅导方式等,要有利于所有学生参加,不能只注意培养少数的尖子生,要注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2、要注意学生的自主性,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参加辅导。
3、要因材施教,对好中差学生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不同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方法,做到分别辅导,落实到人。
4、要注重实践性,让学生多动手、动口、动眼、动脑,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外辅导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3
一、管理老师岗位职责
1、热爱托管工作,对托管学生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尊重托管学生。
2、主动与托管学生家长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情况, 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改进 工作方法。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事。
4、团结同事,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5、努力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托管学生动手、动脑,使 每个托管学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发展。
6、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7、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 人。为人师表,在学生面前行为规范,话不俗,语不高。
8、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各种设施、教具。
二、管理老师岗位工作要求
1、按照学生作业统计表安排好托管学生课业辅导计划。
2、负责搞好教室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清洁整齐。
3、抓好托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与家长建立良好 沟通关系。
4、关注托管学生的身体康健,天气变化要提醒学生增减衣服。
5、注意托管学生安全,家长来接送托管学生时,要简单介绍托管学生 的当天生活、学习情况。
三、与家长的日常沟通工作要求
1、每日放学,负责接送的管理老师在安全接学生到托管班后,要以发短信方式告之学生家长。
2、每日家长到托管班接学生时,老师须向家长介绍学生当天在托管班 的生活及学习情况,注意收集家长对托管班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 录;对托管期间生病的学生,管理老师还要当面向家长交代所采取 措施,建议家长做好相关护理事宜。
3、对于因患病不能来托管的学生,管理老师要与学生家长经常联系,问讯学生病情,关怀患病学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师要填写《托管学生家庭报告书》,并由学生转 交家长签名,在下周一上学时回 收家长签名的反馈卡,并存档。
四、学生的接送管理
1、学生放学,管理老师必须提前至少半十分钟到校门等待;接到学生时,必须核对学生名单,防止漏接学生。
2、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全体学生要分列队行走,不允许学生乱跑乱奔;
五、日常安全管理
1、托管班必须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陌生人员来访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问清来意并做好记录,严禁陌生人员在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