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纺织产品的安全级别。根据《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010》5.1中产品分类要求:A类:婴幼儿纺织产品,即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如尿布、高档内衣、睡衣、床上用品等;甲醛含量必须低于20毫克/千克,pH值允许在4.0~7.5的偏酸性范围。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即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如衬衣、T恤衫、裙子、裤子等;甲醛含量低于75毫克/千克,pH值与A类产品一样。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即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如外套、窗帘、桌布等。C类产品甲醛含量要求低于300毫克/千克,pH值允许在4.0~9.0范围。扩展资料:中国标准纺织代号:中国国家标准用统一的代号“GB”,即国标二字的汉语拼音略语,其中内部标准代号为“GBn”。纺织工业部标准的代号为“FJ”,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代号为“FJ/Z”,参考性技术文件的代号为“FJ/C”。编号是采用顺序号加年代号,使用阿拉伯数字,中间加一横线分开。
依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服装标签上标示着A、B、C三个类别。A类是婴幼儿用品,主要是指24个月以内的婴幼儿使用的纺织品,主要包括尿布、尿裤、内衣、围嘴、睡衣、手套、袜子、帽子、床上用品等。甲醛含量≤20mg/kg,耐水、耐汗渍色牢度要求≥3~4级,耐干摩擦、耐唾液色牢度要求≥4级,pH值允许在4.0~7.5范围。B类是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主要是指在穿着或使用时,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比如:背心、短裤、棉毛衣裤、衬衣、裤子、腹带、床单等。甲醛含量≤75mg/kg,耐水、耐汗渍、耐干摩擦色牢度要求≥3级,pH值允许在4.0~7.5范围。C类是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如:毛衣、外衣、裙子、窗帘、床罩、墙布、填充物、衬布等。甲醛含量≤300mg/kg,耐水、耐汗渍、耐干摩擦色牢度要求≥3级,pH值允许在4.0~9.0范围。
依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服装标签上标示着A、B、C三个类别。
A类:婴幼儿用品。
是指年龄在36个月以内的婴幼儿使用的纺织产品,同时也包括指100cm身高以下的儿童。包括了婴幼使用的相关服装产品等,其代表着服装最高的安全级别。其甲醛含量必须低于20毫克/千克。
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是正常人的衣服标准,也就是适中的安全级别,同时也是指将会与身体直接接触的服装 ,包括大部面积与人体接触的衣服等。其甲醛含量必须低于75毫克/千克。
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是安全级别最低的纺织产品,是指将不会与人体的皮肤有直接的接触,或者是仅仅只有很小面积的接触,这类衣服的安全级别是最低的,包括了外套、窗帘、裙子等。其甲醛含量必须低于75毫克/千克。
由于不同产品的最终用途各不相同,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也会有很大的差异,根据用途对产品进行分类并规定不同的要求是必须的。
目前,国际上现有的一些法规、标准或者是一些标签标准,都按产品的用途进行分类,并规定不同的控制标准,虽然其中的分类方法各不相同,但绝大部分是按产品与人体皮肤的接触程度不同分类的,且把婴幼儿产品单独列出,并辅之以更严格的控制标准,因为某些有害物质对婴幼儿的危害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