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
一、大师级人才
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
2.沃尔夫奖获得者、菲尔兹奖获得者;
3.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图灵奖获得者;
5.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6.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7.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
8.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才。
二、杰出人才
(一)担任以下项目计划职务、入选以下人才计划、获得下列资助、年收入或纳税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不含子计划、子项目):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原国家“863 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首席科学家);
2.原国家“973 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3.国家面向 2030 重大科技计划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项目负责人;
4.原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7.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8.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10.中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人选;
1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1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13.中央直接联系掌握专家;
14.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5.近 5 年世界 500 强企业或年营收 100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知名企业总部的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总负责人、首席财务官;
16.在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排名前 200 的世界知名大学担任过教授;
17.近 3 年在海南每年纳税额达到 1 亿人民币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8.近 3 年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 200 万人民币以上的人才(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并至少已在海南缴纳 1 年个人所得税);
19.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等院校校长、副校长及教授;
20. 担任世界著名乐团首席指挥和声部演奏员;
21. 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会计名家培养工程人选(已毕业)。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并在海南从事相关工作者:
1.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著类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3.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4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5.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著作奖、论文奖(第一完成人);
6.茅盾文学奖;
7.鲁迅文学奖;
8.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获奖时间为近 10 年内);
9.长江韬奋奖;
10.梁思成建筑奖;
11.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1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3.中国专利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14.中华技能大奖;
15.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16.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17.中国青年科技奖;
18.白求恩奖章;
19.奥运会金牌、银牌(含运动员及单项总教练、主教练;获奖时间为近 5 年内);
20.国医大师;
21.奥斯卡电影金像奖、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威尼斯电影节圣马克金狮奖、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获奖时间为近 10年内);
22.全国十佳农民;
23.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
24.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25.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
26.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27.海南省杰出人才奖。
三、领军人才
(一)担任以下项目计划职务、入选以下人才计划、获得下列资助、年收入或纳税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不含子计划、子项目、子课题):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原国家“863 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成员,课题组负责人;
2.原国家“973 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课题组负责人;
3.国家面向 2030 重大科技计划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4.原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6.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7.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前 2 名和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第一副主任;
8.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
9.“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10.中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青年千人计划”人选;
11.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12.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1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人选;
14.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
15.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16.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已毕业);
17.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才、博士生导师(持续受聘 3 年以上);
18.海南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
19.海南省“百人专项”人选;
20.海南省“南海名家”人选;
21.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工程实验室、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以上平台均已通过验收);
2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法定代表人;
23.近 5 年世界 500 强企业或年营收 100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知名企业总部部门经理、副经理以及一级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