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哪些种类?
在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后,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转了30个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在此基础上,归并为20个专业技术职务类别: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科学研究人员(含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及实验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教学人员(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学、小学)、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船舶技术人员、经济人员、会计人员、统计人员、翻译人员、图书资料人员、档案人员、文博人员、新闻出版人员、律师和公证人员、广播电视播音人员、工艺美术人员、体育人员、艺术人员、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及海关专业人员。
1、工程类的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及助理工程师等级别的工程技术人员。2、农业类的农牧师等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卫生技术类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等技术人员。3、教学类的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高级教师、教师等人员。4、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船舶技术人员。5、经济类的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6、企业法律顾问类的一级企业法律顾问、二级企业法律顾问、三级企业法律顾问。7、会计类的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8、统计类的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9、翻译类的翻译、助理翻译等人员、图书资料、档案馆的馆员、助理馆员、文博人员、新闻、出版人员。10、律师类的高级律师、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三级律师。11、公证类的一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12、广播电视播音人员、工艺美术人员、体育人员、艺术人员及政工人员。13、指拥有特定的专业技术(不论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定),并以其专业技术从事专业工作,并因此获得相应利益的人。扩展资料1、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或任命。2、专业技术职务是一种干部职务,它以聘用的形式被任命后,有一定的任期,仅在本单位内有效。实行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后因限额已满,而不能在本单位、本部门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到别的单位或部门去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