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票抽红旗车中奖怎么上税?
长春市发票抽红旗车中奖兑换稅是20%他的转换就是你的红旗车的价格,这样的话,上20%稅就可以把红旗车开走了。祝大家都能抽到红旗车,而且开发票换碎是很正常的一个生活必需品,大家可以都去吃饭的时候,或者是买东西的时候去开发票,这样的话,你也有机会中奖。
为了增加税收,长春市在餐饮行业中实行发票抽奖已实行了好多年,并为长春市贡献了不少的税收。而且每年都产生了不少幸运儿,同时增加了国家税收。非常好的一个举措。抽中红旗轿车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个人偶然获得大于一万元的需缴纳20%的税。
发票中奖相关个人所得税。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由长春市商务局代扣代缴中奖者个人所得税。
长春市“幸运派大礼?发票抽红旗“活动兑奖须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发票抽奖活动的公告》(2021年第1号) 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公布兑奖地点和时间如下: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1788号长春市商务局556室进行中奖登记,奖品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媒体后续发布。
领奖日期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发票抽奖活动中销售方和消费者在发票开具时应注意的事项》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自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为兑奖时间(兑奖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例如:4月10日第1期开奖,公布日期为4月10日,兑奖截止日期为4月25日(星期日)是法定节假日顺延,4月26日为兑奖截止日期,4月27日不兑奖,视同放弃兑奖。再如:5月10日第2期开奖,公布日期为5月10日,兑奖截止日期为5月25日(星期二)不是法定节假日,5月25日为兑奖截止日期,5月26日不兑奖,视同放弃兑奖。
咨询电话
(一)税务机关咨询电话:
0431-12366
(二)长春市商务局兑奖咨询电话:82739171
受理时间:均为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
中奖者兑奖时按《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发票抽奖活动的公告》(2021年第1号)第五条第三款之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兑奖时应持与中奖号码一致的发票原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的打印件);
2.中奖者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
3.中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或版式文件的打印件,留存备查,中奖者需在每张复印件上签字,确认无误后,即可兑奖;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材料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后附模板。
发票中奖相关个人所得税。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由长春市商务局代扣代缴中奖者个人所得税。
首先要看活动举办方的规定,如果中奖是属于税后中奖,那么你就不需要上任何说,如果是税前中奖,那么你必须上个人所得税税额的大小,是要看你中汽车的价值,如果在20万以下,那么,你的税率应该是在8%,如果超过20万到50万之间,那么你的税率就达到了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