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残疾证怎么办理?
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受理: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评定: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
政审: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1、办证前所需准备:残疾人本人身份证,残疾人户口本,一年以上病历(病历以出院日期为准)【先天性残疾不需要此项】,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2、办证流程初审:携带材料,到达残疾人本人所在村(社区)填写《残疾人证初审调查表》,经过村(社区)两名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进行签字盖章。
3、再审:携带准备的材料及村(社区)盖完章的《残疾人证初审调查表》到残疾人所在乡镇(街道)核对材料并对《残疾人证初审调查表》签字盖章,由专职委员协助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4、终审:携带准备的材料,《残疾人证初审调查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到梅里斯政府二号院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核对残疾人信息。由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填写《残疾人评定表》。残疾人本人携带《残疾人评定表》及“一年以上病历(病历以出院日期为准)【先天性残疾不需要此项】”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等级评定。
5、发放、备案:县级残联发放市级残联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领取、保存,申请人到县级残联领取经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本人保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个人残疾证办理流程:由残疾个人书面向所在的社区(村)申请,再经街道(乡镇)同意,报当地残联备案,再由残联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通过后,再公示7天无议,凭指定医院证明,就可以办理个人残疾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