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合并报表带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新会计准则中对合并报表的控制内容作出了新的界定,控制的范围得到了拓展。
例如:新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可行使的权利有了新的规定,更加强调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统筹驾驭能力、从子公司获取相应的经济利益,从而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作用。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明确在确定合并范围时不再强调重要性原则,而强调了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的基本理念,即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这一规定将使上市公司利用母公司或子公司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重要性原则的运用主要体现在内部交易的抵消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上。新准则扩大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更有利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 2.取消了比例合并法。因为控制实质上意味着只有一方能够实施控制,按照合同约定同受两方或多方控制的合营企业不完全符合合并财务报表控制的定义,也就是说,按比例合并的这部分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损益和现金流量等,实际上母公司单方面是控制不了的,失去了合并的意义。因此,不应将这种联合控制主体按比例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而是规定对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目前有相当多的上市公司如南方航空、申能股份等都投资有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其中尤其以外商投资企业居多。取消比例合并法之后,会使这些公司合并报表的总体规模减小,但对其合并后的净利润没有影响。 3.少数股东权益作为合并所有者权益列报。这样规定是将少数股东和多数股东同等看待,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母公司所控制的全部资源。新会计准则规定少数股东权益不再与负债、股东权益并列,而是归入股东权益,这表明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上市公司净资产中将包含少数股东权益,净利润中包含少数股东损益。截至2005年12月31日,所有A股上市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合计为2512亿元,股东权益合计为22524亿元,少数股东损益合计为212亿元,净利润合计为1890亿元,这意味着不考虑其他因素,按照新会计准则模拟计算,A股上市公司2005年末净资产将增加2512亿元,净利润将增至2102亿元。 4.对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亏损的情况做了相应的规定。如果母公司出于自身利益,将亏损转移给子公司,则子公司少数股东一定不会同意承担并弥补该亏损,即少数股东不会同意公司的章程或协议规定自己有义务承担亏损,这样母公司就只能冲减其所有者权益,这也是母公司不愿意做的。母公司想通过对资不抵债但仍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进行操纵利润的行为有所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