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青岛创业补贴对社保有哪些要求?
一次性创业补贴
青岛本地户口,持有失业证,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的创业实体即可领取;
非青岛户口,在青岛有6个月的社保记录且有失业登记,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的创业实体也可领取;
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补贴标准为:
2011年10月1日——2015年6月23日期间创办创业实体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
2015年6月23日以后创办创业实体的,一次性补贴标准为1万元。
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青岛本地户口,持有失业证(或非青岛户口,在青岛有6个月的社保记录且有失业登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是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
一次性小微企业的补贴标准为:
2013年10月1日——2014年9月30日期间工商注册创业实体的,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为1万元;
2014年10月1日以后工商注册创业实体的,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为1.2万元;
如果吸纳就业1人及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为2万元。
现在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话社保是要交半年以上,补缴不能超过三个月。但是要看你要申请的是哪种类型的创业补贴。以下是申请三种类型的创业补贴需要满足的条件。
1、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保要求6个月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创业实体,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可申领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社保要求申领时正常缴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注册登记满1年,申领补贴时法定代表人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1.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与此前相比,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降低了社会保险缴费门槛,由原规定的须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调整为申领补贴时法定代表人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即可。
3、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社保要求申领时正常缴纳与此前相比,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降低了招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时限的门槛。原政策规定创业实体招用人员须缴纳社会保险满4个月,新政策规定申领补贴时招用人员劳动合同正常履行、社会保险正常缴纳的,即可申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