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在国家中的作用?
个体工商户在国家中的作用是很大的,2021年以来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增长很快,因为国家在2021年初出台了“小型个体工商户免税”的政策,这项政策的出台大大鼓励了小型个体工商户的积极性,特别是小卖部和饮食店有“生机勃勃”的发展势头,从而有力的促进了全民消费
一是全国1亿多各类市场主体吸纳承载了近3亿农民工群体就业,有力促进了农民收入增长、农民生活改善,有力增强了农村发展和脱贫攻坚的内在活力,有力保障和充实了城乡统筹发展进程中劳动力资源的补充。
二是个体工商户群体直接带动近3亿城乡人员就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支持和鼓励群众以自然人身份直接开展经营活动的政策,培育了9800多万个体工商户这一中国特有,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庞大市场主体,带动数以亿计的城乡基层人员扩大就业、勤奋创业、勤劳致富,这是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3.2万元的一大支撑面,保障了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9月6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领导出席介绍“激发市场活力 规范市场秩序 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工在发布会上表示,就业是民生之本,保就业就是保民生。特别是近年来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新设市场主体,就业容纳能力强、创业带动就业特征明显,有力支撑了年均新增超过1300万人员就业。
张工特别强调两点:一是全国1亿多各类市场主体吸纳承载了近3亿农民工群体就业,有力促进了农民收入增长、农民生活改善,有力增强了农村发展和脱贫攻坚的内在活力,有力保障和充实了城乡统筹发展进程中劳动力资源的补充。二是个体工商户群体直接带动近3亿城乡人员就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支持和鼓励群众以自然人身份直接开展经营活动的政策,培育了9800多万个体工商户这一中国特有的市场主体形式,对吸纳和稳定就业、发展经济、活跃市场、安定社会、服务生产生活、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独特作用。
从这两点可以看出,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庞大市场主体,带动数以亿计的城乡基层人员扩大就业、勤奋创业、勤劳致富,这是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3.2万元的一大支撑面,保障了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作用有三:
1、创造就业岗位,节省国家支出
个体经济的发展为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吸纳就业及安置下岗职工、繁荣经济、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提供低价产品,缓解社会矛盾
个体工商户的行为直接受市场机制的调节,通常根据市场需要决定生产什么、为谁生产和如何生产。经济转型使我国在面对贫富悬殊问题的同时,也出现了大量中低收入人群,这些人群是商品和服务消费的价格敏感者。个体工商户通常能够通过对各类交易费用的节约,以及有效控制生产经营成本的路径,直接用可以接受的价格和服务响应这类需求。
3、上缴大量税收,新增国有资产
长期以来,理论界就存在一种错觉,似乎国有资产是国有经济主体创造和贡献的。且不说我国存在税收和利润贡献与其廉价取得的资源不相匹配的问题,即使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就因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累积了因农村、农业和农民贡献形成的国有资产存量。
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个体工商户,俗称“个体户”,是指依法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该自然人称为“业主”。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经营组织形式,个体工商户是我国个体经济的突出代表和主要方式,具有“自雇佣”“自组织”“自适应”的典型特征,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用以下四个关键词概括。
“重要的就业稳定者”。2020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会透露,当前我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有8331.3万户,带动就业超2亿人,分别占同期市场主体数量和全国就业人口的2/3和1/4。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必须统筹做好“六稳”工作,其中“稳就业”首当其冲。个体工商户作为重要的就业主体,吸纳了大量的劳动力,对于稳就业、保就业,特别是实现灵活就业具有突出意义。
“基本的社会保障者”。个体工商户一般为自主创业,多以个人、夫妻或者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经营,往往具有亲密的血缘关系,“自雇佣”特征显著。在市场上,个体工商户从业者在专业、年龄、资金等方面通常处于劣势,也不乏残疾人、下岗职工和低学历者等群体。但他们自主创业,自食其力,自谋生路,为本人和家人提供了最基本的工作岗位和生活保障,对于减轻社保压力、维持社会稳定发挥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广泛的民生服务者”。个体工商户主要做“小买卖”,绝大多数属于和人们日常生活关系紧密的传统服务业,以及一些简单的工艺加工、零部件配套以及农副产品加工等。可以说,城乡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从事餐饮、住宿、零售、百货、美发、维修等各种小馆子、小店铺、小厂子,往往都离不开个体工商户的影子。个体工商户作为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的毛细血管,已经渗透到了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最广泛的民生服务者,对于便利民生、和谐社区、稳定社会关系甚大。
“草根的市场经营者”。在法律上,个体工商户就是“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兼具作为“经营者”的“商人”和作为“消费者”的“自然人”两重属性。就规模化、组织化和法人化程度而言,我国的主要经营组织形式,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到公司,大体呈递进关系。其中,个体工商户的组织形式和管理结构最简单,单企就业人数最少,可谓最原始、最草根的市场经营主体。它们不但构成了我国市场经营主体的大多数,也为其他经营形式提供了丰腴的土壤。
从国家层面来讲,个体工商户涉及的人数多,且大多都为家庭经营,家庭承担风险,市场环境变化对其影响较大,需要一定的政策扶持。同时,也是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秩序。
从社会层面来说,目前,我国有8331.3万个体工商户,占市场主体的67.1%,能解决超2亿人的就业问题,拉动经济,促进发展,个体工商户都能发挥很大的作用。
个体工商户群体直接带动近3亿城乡人员就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支持和鼓励群众以自然人身份直接开展经营活动的政策,培育了9800多万个体工商户这一中国特有的市场主体形式,对吸纳和稳定就业、发展经济、活跃市场、安定社会、服务生产生活、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独特作用。
个体工商户是国家经济的重要补充部分,具有重要意义,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解决了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