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与收款业务循环的内部控制如何处理?
销售与收款业务循环的内部控制如何处理?
一、销售与收款循环的相关内部控制的了解
了解被审计单位的重大业务循环的业务活动及其相关内部控制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计划阶段实施的一项必要工作,其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识别和评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另一方面也使注册会计师对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初步判断,以便设计和实施应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销售与收款循环通常是重大的业务循环,注册会计师需要在审计计划阶段了解该循环涉及的业务活动及相关的内部控制。
注册会计师通常通过实施下列程序,了解销售和收款循环的业务活动和相关内部控制:
1.询问参与销售与收款流程各业务活动的被审计单位人员,一般包括销售部门、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2.获取并阅读企业的相关业务流程图或内部控制手册等资料;
3.观察销售与收款流程中特定控制的运用,例如观察仓储部门人员是否以及如何将装运的商品与销售单上的信息进行核对;
4.检查文件资料,例如检查销售单、发运凭证、客户对账单等;
5.实施穿行测试,即追踪销售交易从发生到最终被反映在财务报表中的整个处理过程。例如:选取一笔已收款的销售交易,追踪该笔交易从接受客户订购单直至收回货款的整个过程。
下表以一般制造业企业为例,分别针对销售与收款循环中的两个重要交易类别(即销售、收款两个交易类别)简要列示了它们通常包含的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涉及的主要业务活动及常见的主要凭证和会计记录。
在审计工作的计划阶段,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销售与收款循环中的业务活动进行充分了解和记录,通过分析业务流程中可能发生重大错报的环节,进而识别和了解被审计单位为应对这些可能的错报而设计的相关控制,并通过诸如穿行测试等方法对这些流程和相关控制加以证实。
下面,我们就针对上表中列示的常见的业务活动作出进一步解释,并说明被审计单位通常可能存在的相关控制。
综合上述业务活动中设计的内部控制,可以看出,在销售与收款循环中企业通常从以下方面设计和执行内部控制:
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此外,对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而言,尽管由于每个企业的性质、所处行业、规模以及内部控制健全程度等不同,而使得其与收款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内容有所不同,但以下与收款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内容是通常应当共同遵循的:
(1)企业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
(2)企业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
(3)企业应当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
销售部门应当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财会部门应当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4)企业应当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及时登记每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减变动情况和信用额度使用情况。对长期往来客户应当建立起完善的客户资料,并对客户资料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5)企业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报告有关决策机构,由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确认为坏账。企业发生的各项坏账,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作出会计处理。
(6)企业注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资金。
(7)企业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的书面批准
应有专人保管应收票据,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已贴现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并应制定逾期票据的冲销管理程序和逾期票据追踪监控制度。
(8)企业应当定期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款项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二、销售与收款循环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被审计单位可能有各种各样的收入来源,处于不同的控制环境,存在复杂的合同安排,这些情况对收入交易的会计核算可能存在诸多影响,比如不同交易安排下的收入确认的时间和依据可能不尽相同。注册会计师结合对销售与收款循环中业务流程和相关控制的了解,考虑在销售与收款循环中发生错报的可能性以及潜在错报的重大程度是否足以导致重大错报,从而评估销售与收款循环的相关交易和余额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以为设计和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提供基础。
(一)销售与收款循环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与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主要为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此外还有应收票据、预收货款、长期应收款、应交税费、税金及附加等(本课程不对销售交易涉及的税务问题进行阐述)。以一般制造业的赊销销售为例,相关交易和余额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通常包括:
(1)收入确认存在的舞弊风险
收入是利润的来源,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些企业往往为了达到粉饰财务报表的目的而采用虚增(发生认定)或隐瞒收入(完整性认定)等方式实施舞弊。在财务报表舞弊案件中,涉及收入确认的舞弊占有很大比例,收入确认已成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高风险领域。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基于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评价哪些类型的收入、收入交易或认定导致舞弊风险。
(2)收入的复杂性可能导致的错误
例如,被审计单位可能针对一些特定的产品或者服务提供一些特殊的交易安排(例如特殊的退货约定、特殊的服务期限安排等),但管理层可能对这些不同安排下所涉及的交易风险的判断缺乏经验,收入确认上就容易发生错误。
(3)发生的收入交易未能得到准确记录。
(4)期末收入交易和收款交易可能未计入正确的期间,包括销售退回交易的截止错误。
(5)收款未及时入账或记入不正确的账户,因而导致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的错报。
(6)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不准确
某些重大错报风险可能与财务报表整体广泛相关,进而影响多项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