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助理是协助律师开展日常工作。
初步草拟诉状、代理词、律师函等法律文书。这部分的工作一定注意要和律师要最后的成稿,然后和自己草拟的对比、研读、学习。 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根据合伙人的安排,进行庭前模拟,一般主办律师代理客户,我们实习律师在其他专职律师的指导下,从对方当事人的角度分析案件。
律师助理是指法律专业毕业,未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专职在律师事务所从事辅助工作的人员。任职条件: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和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初步掌握法律基础知识,了解律师各项业务的内容及工作程序,能完成律师业务中的各项辅助性工作。
一、律师助理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2、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代写简单的法律文书;
3、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会见被告或当事人,送达文件及办理其他辅助性工作;
4、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在出庭时负责做开庭记录,传递文件证据等;
5、撰写相关法律文件,如:起诉书,答辩状,谈话记录,当事人声明书等;
6、负责日常律师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工作。
二、申领律师助理执业证材料:
1、《律师助理申请表》一式两份,并贴足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另附一寸照片一张(不得穿制服);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两份;(原件须提交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3、品行良好的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各两份;
4、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两份;
5、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及无业证明两份;
6、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保证书两份。
注意事项:
1、 退离休人员办理律师助理证只需提交退休证复印件,不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及无业证明;
2、 律师助理不得单独办案。
律师助理的职责是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会见被告或当事人,送达文件及办理其他辅助性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