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户礼兵刑工各代表什么意思?
答:吏户礼兵刑工各代表意思如下:
吏部:官员的任免;户部:国家人民的户籍;礼部:国家礼仪、祭祀等;兵部:国家军队,战争等;刑部:国家司法;工部:国家建设。
机构简介:
1、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
2、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
3、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六部尚书印、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4、兵部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
5、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
6、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
六部之中,吏部为首,它是主管文官的铨选、考课和奖惩方面的工作,与文官制度关系最为密切,因而吏部尚书被人习惯性的称为“天官”;户部是主管户口、赋税、俸饷、铸币等事务,掌管着国家的财政大权;礼部负责的是国家典礼、教育尤其是科举考试。
兵部主管练兵、武器和武官的一切政令,但要强调的是,兵部官员仍然是文官,按惯例,总督一般兼任兵部尚书。文官主管的军政工作,与武官们掌管的军令工作分开,也可以算是清朝文官制度的一个重要成就,即使在今天的也是全世界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虽然清朝建立这一制度的本意不过是为了重文抑武,却仍然不失先进之处。
刑部受理全国刑事案件,主管刑罚及监狱等着政令,而工部则负责土木水利等各类建筑事项。
六部中,由于户部执掌全国财源,吏部掌有人事组织大权,所以地位最为突出;而刑部掌生杀予夺,兵部督天子六军,也都颇具威势;而礼部主要负责的都是礼仪性的工作,可谓是清水衙门,不过崇尚清淡的文人们,更在乎面子,虽然礼部的工作大多无用,但最看不起的却还是工部负责的那些实际的建设工作。
于是,“户、吏、刑、兵、礼、工”六部,又分别对应了“富、贵、威、武、贫、贱”的别号。六部尚书相当于部长,满汉各一人。左右侍郎则是副部长,左侍郎地位高于右侍郎,算是常务副部长,都是满汉各二人。
与今天一样,部以下设司,只是主持工作的不叫司长,而叫郎中,一司中通常也是满汉各一人。郎中之下,则还有相当于副司长的员外郎,如同处长的主事,类似于科员的笔帖式。
而在各司之外,设有直属于部的堂主事和司务,负责一些办理文书、催督考核之类的工作,正如今天各部的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