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工作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推进我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水利工程质量、生产、资金、干部四个安全,确保我县水利工程建设高效安全廉洁,制定以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1、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加强对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加固、农田水利、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选和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制度。加强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落实情况的考核,督促各所(站)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责任。加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指导帮助各所(站)、股室解决存在问题,调查处理水利建设和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2、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及分工
1、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督查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各类防汛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落实情况;加强防汛值班守护工作;督查水库调度控制;督查防汛抗旱资金的使用安全。抓好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期安全检查,确保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
责任单位:县防办
2、水利建设工程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对项目建设管理的督查,包括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执行情况,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等有关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等情况。对建设项目计划下达与执行的督查,包括计划管理和年度计划下达与执行、投资控制、督促落实政责任制、主管部门责任制和建设单位责任人为核心的水利工程建设责任制,工程进度和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施工安排和度汛预案等情况。对工程质量的督查,包括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管理、质量检测、质量评定情况,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质量检验数据和资料情况,工程质量现状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工程验收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