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拒开整改通知书是否违法?
物业公司有监管权,若是发现违章物业公司应及时出具《违规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若是限期没整改完毕的,物业公司人员要与之交涉,若是交涉无果,应报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前来实地勘察,然后出具整改通知书,只需城管拆不拆违建,后续工序也是城管部门的工作。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无法强制将违建拆除。但只要物业公司做了我们该做的,则无需负责。
剪力墙,重要结构构件,敲掉是找死行为。直接通知建委质检站,这是房屋质量安全事故,应负法律责任。
补充:题主发了物管的整改通知书,并没有什么用,可以说完全是物管的一份免责声明——“与物业无关”好辣眼睛,事来了躲得蛮快的,收物业费又那么积极。告诉他们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将此事上报给当地建委质量安全部门,以政府的名义下令进行整改并进行处罚。什么“由业主全部承担”他承担得起嘛,以我国对重大安全事故处理的尿性,真出事了包括你物业一个都别想跑掉。
20171213 补充
不知道为这个问题又被提到时间线上了,多看几眼又发现诸多有趣之处。
1 下面左上角这块区域是什么,观光走廊?超大型生活阳台?规划测绘的时候这部分面积怎么算?而且这一块的受力情况不理想,差不多是两侧悬挑。
2 如果右侧外面的空调机位和楼层标高一样,我保证这栋楼有更多手贱的小业主要砸这两片墙。所以有句话说得好,
是你的面积就一定是你的面积,不是你的面积最好不要去想
。建筑外侧的剪力墙重要性要比内部的大得多,涉及到抗扭转的作用。3 有人说道冗余的问题,结构设计中的冗余是因为概率计算,超静定体系,安全系数,构造要求等对构件受力有一定的保护。但是你把人家剪力墙都拆掉了,就没有什么冗余可谈,这属于抗连续性倒塌的问题,但一般住宅类项目没有哪个设计院去做这块。还有什么施工时少一半钢筋的,反正民建这一块我从来没见过,不知道做路桥的是否有这种情况,我只能说羡慕你们。
可以开的。也是必须开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10号令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这是法律法规要求物业公司必须实施的行为,如果他们不实施,你可以告他们失职,另外你也可以到你所在的街道、房管局物业科、居委会等投诉你的邻居并投诉物业公司。最后就是打官司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