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脑油(naphtha):一部分石油轻馏分的泛称。因用途不同有各种不同的馏程。我国规定馏程自初镏点至220℃左右。主要用作重整和化工原料。作为生产芳烃的重整原料,采用70~145℃馏分,称轻石脑油;当以生产高辛烷值汽油为目的时,采用70~180℃馏分,称重石脑油。用作溶剂时,则称溶剂石脑油,来自煤焦油的芳香族溶剂也称重石脑油或溶剂石脑油
1、 石脑油可分离出多种有机原料,如汽油、苯、煤油、沥青等。
2、石脑油是管式炉裂解制取乙烯,丙烯,催化重整制取苯,甲苯,二甲苯的重要原料。作为裂解原料,要求石脑油组成中烷烃和环烷烃的含量不低于70%。
3、石脑油作为催化重整原料用于生产高辛烷值汽油组分时,进料为宽馏分,沸点范围一般为80-180℃,用于生产芳烃时,进料为窄馏分,沸点范围为60-165℃。
4、民营石化企业中,石脑油经常被用作调配车用无铅汽油。
5、工业化生产中,石脑油多被用于制氢。
石脑油(naphtha)是石油产品之一,又叫化工轻油、粗汽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主要用作化工原料。因用途不同有各种不同的馏程,中国规定馏程为初馏点220℃左右。作为生产乙烯的裂解原料时,采用70℃~145℃馏分,称轻石脑油;当以生产芳烃或高辛烷值汽油为目的时,采用70℃~180℃馏分,称重石脑油;用作溶剂时,则称溶剂石脑油;来自煤焦油的芳香族溶剂也称重石脑油或溶剂石脑油。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文件规定,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非标汽油、重整生成油、拔头油、戊烷原料油、轻裂解料(减压柴油VGO和常压柴油AGO)、重裂解料、加氢裂化尾油、芳烃抽余油均属轻质油,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
轻石脑油的用途:
1、作热裂解原料制取乙烯,丙烯
2、作催化重整原料制取苯,甲苯,二甲苯等
3、作为催化重整原料用于生产高辛烷值汽油组分
4、作为溶剂油原料生产溶剂油
主要用途: 可分离出多种有机原料,如汽油、苯、煤油、沥青等。
石脑油是一种轻质油品,由原油蒸馏或石油二次加工切取相应馏分而得。其沸点范围依需要而定,通常为较宽的馏程,如30-220℃。